今年8月份,唐山玉田县的张玉苓因为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经过半个月的治疗,张玉苓的病好了,儿子却患上了更重的“病”!
今年8月26日,张玉苓觉得身体不适,医院做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她得了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经过半个月的手术与治疗,张玉苓恢复的不错打算出院回家。
出院时,医院出具的新农合医疗住院费用补偿单,单据上显示住院期间共产生了床位、护理、药品、中药、化验、手术、检查、治疗、其他等9个收费项目,其中“其他”项为.9元。
要说前8项收费,王海丰都还明白,可这“其他”是什么费用呢?医院住院处解释说,这是卫生局收的!一句话就把满腹疑问的王海丰挡了回去。于是他带着住院消费单前去报销,结果发现新农合只能报销.81元,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为了了解情况,记医院,住院处工作人员表示,这项费用属于卫生局归类,具体自己也不知道。只要住院结算发票和出院时出具的票据上的费用总数一致就没有收错。
经过反复核对,尽管这两张票据上的费用总数一致,可其中的手术费一项却相差了元。
由于工作人员将问题归咎于了卫生局统一归类,随后记者来到了玉田县卫生局,这里的工医院工作人员的说法,但也没有更明确的解释,只是说“不知道”“不清楚”。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面对这几千块钱“其他”费,医院和卫生局却都无法做出明确解释,是真的不清楚呢?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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